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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所以说,教授你的计划居然是让哈利去送死?”赫敏双手抱胸瞪着邓布利多。她正坐在床边,墨白一脸虚弱的靠在她的肩膀上,搞得赫敏一点气都撒不出来,只能把怒火倾泄给邓布利多。“就因为你的计划,白才变成现在这样。”邓布利多像个颓废的小老头一样被赫敏数落。格林德沃在旁边悠哉的喝茶,一脸看好戏的样子。他们都对伏地魔的残魂无能为力。于是邓布利多想出了个极其冒险的办法。让伏地魔,亲手杀死自己。至于为什么人选是伏地魔,还得从他复活的方式说起。伏地魔的复活是一种古老邪恶的魔法,亲人的骨,仆人的肉,仇人的血。他执意要哈利的血作为复活的材料。或许是伏地魔的执念,或许是因为,当年莉莉给哈利释放的“爱之魔法”就存在于他的血中,伏地魔或许会觉得这样就可以继承这种魔法,这样他就可以绕过魔法直接伤害哈利。但因为迷情剂出生的伏地魔完全不懂爱为何物,魔法在他身上根本没有生效。他也忽略了一点,哈利身上的魔法是需要血亲的存在才能延续的。用哈利的血复活的伏地魔,严格来说也变成了哈利的血亲。这就让哈利身上的魔法也延续了下去。理论上来说,只要伏地魔活着,他再也没有伤害哈利的可能了。他一旦用索命咒攻击哈利,唯一会受到伤害的,只有存在于哈利额头上,属于他的残魂。为了计划完善,他用了另一个保险。老魔杖。作为传说中死神赠予的魔杖,是一根可以使主人战无不胜的魔杖。大部分魔杖都是对主人忠诚的。但老魔杖,只对能力忠诚。只要持有魔杖的人被打败,老魔杖的所有权就变成了胜者。但只需要打败,不需要杀死。而他们的计划就是,让伏地魔拿到老魔杖,但却没有拥有,而让哈利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。在两人对决时,哈利在被击败之前伏地魔永远都无法用老魔杖伤害哈利。但所有人都知道,伏地魔最擅长也最:()霍格沃茨的插班生只想谈恋爱【续
生活作风太过奢靡,能坐着绝不站着,能躺着绝不坐着,有苦就躲,有福就享,因为生性太过喜爱享受,余袅袅被看她不顺眼的主神贬到专门往年代文里做任务的部门。让她去那个什么都贫瘠的年代里可着劲儿地吃苦受罪,但是!想让她受罪?她偏不!没有条件享福,就创造条件享福!抢走女主的大腿,吃香的喝辣的,考大学开小店,干什么成什么!1八零年代真假千金娇气美人袅袅VS清冷禁欲哥哥2开局两个娃被迫当奶妈娇软美人姑姑VS黑市糙汉大佬3七零年代下乡女知青娇气城里女知青VS骨健筋强乡下泥腿子4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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