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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1页)

但碍于陆庭远还受着伤,就一直没说,直到二人去世前,才把女儿托付给了他。

几个月相处下来,陆庭远的确是慢慢喜欢上了梁满满,可是他也知道,梁满满喜欢的不是自己。

他不想让她为难。

因此,在安葬完原主的爹娘之后,他就准备离开大桥村。

想着姐弟三人的日子不好过,于是一大早就上山去打猎了,他想在自己离开前,再为姐弟三人做点什么,让他们的日子稍微好过些。

这会儿,陆庭远一手提着两只野鸡,一手提着两只野兔,往梁家的院子走来。

孙老婆子满不在乎的哼了一声,颇为趾高气昂朝着围观的人群道:“你问问这丫头,到底是选咱家耀祖呢?还是选姓陆的那个莽夫?”

闻言,孙耀祖挺直腰背,双手背在身后,负手而立。

梁满满说过,他负手而立的样子,有一种“陌上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”的感觉。

这句诗,也是自己教给她的。

他勾着嘴角,微微上扬的弧度,彰显了他的自信心。

“这陆庭远和孙耀祖差距太明显,一个是读书人,还是孙家的独苗,一个却是个一无所有的小子,梁家丫头选择孙耀祖也合情合理!”

“是哩,读书人多体面啊!”

人群开始议论起来,纷纷在线吃瓜。

听到人群的议论,孙老婆子更是尾巴都要翘上了天。

孙耀祖眼底也尽是难掩的得意之情,梁满满一定会选自己,想到她那漂亮的脸蛋和盈盈一握的细腰,他都恨不得此刻就地洞房了!

“咦,陆小兄弟,你可回来了。”

“你回来的正是时候,梁家丫头不是许配给了你嘛,怎么现在又说明天就要嫁到孙家了?”

听到议论声,陆庭远眼底浮上一层黯然,满满不喜欢自己,他知道的。

但他还是挤开人群走进了院子。

而此时的梁满满,在看到陆庭远的时候,也明白了原住为什么选择孙耀祖。

孙耀祖长相俊美,身材单薄纤细,目测一米七五,由于不干农活,皮肤不似庄稼人的黑红,反而白的发光。

反观陆庭远,晒成小麦色的皮肤,身材魁梧,目测一米八五,一身的腱子肉看着就让人有压迫感,关键是还破了相,从发际线到眉尾有一道触目惊心的长长疤痕。

也难怪,单从外表看,孙耀祖的确更胜一筹。

但好看能当饭吃吗?不能!女子嫁人,嫁的是品行,不是皮囊。

看见陆庭远回来,孙老婆子满是不屑,仰着下巴朝陆庭远喊:“你回来的正好,以后可别说是我孙家抢了你媳妇。”

说完又转身看向梁满满:“你说说,你是愿意嫁给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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